1、如果父母已在香港獲得永久居留權,定居他們的女兒子女可以根據香港的定居政策申請到香港定居。這通常需要滿足特定條件,香港例如子女未滿18歲、父母未婚或沒有伴侶等。可去 父母必須是定居香港永久居民或持有有效的香港工作簽證/入境許可證。這為子女在香港定居提供了基本的女兒前提條件。
2、香港子女是父母香港永久居民或香港特別行政區公民的父母可以申請香港定居。 父母需滿足子女已經在香港定居并擁有永久居留權或已被批準在香港定居并已經獲得有效的可去入境許可證的條件。 父母必須年滿60周歲,定居沒有犯罪記錄,并有能力負擔自己及其子女的生活開支。
3、可以。但必須孩子是香港永久居民,年滿18歲。父母年滿60,無其他子女照顧。滿足以上條件,才可排期申請赴港定居。批準定居后,在香港注滿7年,可申請香港永久居民。
4、可以申請定居,申請資格:申請人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地區所生的中國籍子女,在 他們出生時,父親或母親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或在香港特 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后通常居于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的中國公民,可資格申請居留權證明書 。
如港澳關系人有申辦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還應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再次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親屬,免交親屬關系證明。但探望配偶的,距上次提交婚姻關系證明超過一年的,還應提交婚姻關系證明。
內地子女的父母一方定居香港的可申請與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一同居住;滿足十八周歲以上、未滿六十周歲的內地子女,其在香港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歲以上且在香港沒有其他的子女,可以前往居住并照顧;未滿十八周歲的內地子女有需要投靠其定居香港的父母;其父母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其他特殊情況。
香港投資移民最新政策有:取消面試環節,取消配額限制。取消面試環節 香港優才計劃的申請流程出現變化,取消面試環節。在政策調整之前,申請優才***的申請人在獲批后不僅需要赴港面試核對申請材料,還需要赴港辦理并激活香港居民身份證。在政策調整后,取消了面試的環節,申請人獲批后可以直接發簽證。
內地移民香港需要大陸居民取得一個第三國永久居留權,以第三國身份的名義去申請,而不是以中國居民的身份來申請。申請人年滿18周歲,且無不良紀錄。如全家申請,則申請人的子女不超過18周歲。移民香港的好處 定居香港即可擁有雙重身份,即可以保留內地戶口,也不影響在內地的生活事業。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相關政策和法規,兒女可以根據香港定居政策申請到香港定居,但需要滿足以下特定要求:兒女必須未滿18歲,未婚或沒有與配偶或伴侶同居等。父母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或持有有效的香港工作簽證/入境許可證。
如果孩子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想要申請大陸母親去香港定居,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母親必須是孩子的合法監護人。 母親必須年滿60周歲,沒有犯罪記錄,并有能力負擔自己及其子女的生活開支。 孩子必須是已經在香港定居并擁有永久居留權或已被批準在香港定居并已經獲得有效的入境許可證。
香港子女可以申請父母定居具體條件如下:夫妻一方定居香港,分居多年(根據分居多年的具體年限,由于各地情況不同,規定的分居年限也不一樣)的。定居香港的父母年老體弱(60周歲或以上,且在港無子女照顧),必須由內地子女(18周歲及以上)前往照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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