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地公安部決定,孩多由5月15日起,大可定居接受其親生父親或母親在1980年12月31日或以前,香港首次取得香港***的孩多內地「超齡子女」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合資格的大可定居超齡子女可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香港澳門,孩多分居多年的大可定居;可同時申請偕行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
2、香港超齡子女是以家庭團聚為申請理由,所以只要申請人(外公或外婆)在世,你媽媽符合申請,於2011年4月1曰到縣級以上出入境部門提出申請。因為你外公外婆取得香港***的時候,你和哥哥都未出世,所以你們不符合資格。但是現在的政策越來越寬松,也許不久之后新出臺的赴港政策對你們有利。
3、你好!不可以了。現在內地的超齡子女可以申請單程證,但是有限制:香港居民在內地的超齡子女:是指在其親生父親或者母親于2001年11月1日以前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證時,未滿14周歲的內地人。
4、你母親不符合申請了!因為你外公已經去世,所以不管他什么時候取得的香港***,你媽媽都因為他的過世而失去了申請資格!至于你外婆,更不能申請你媽媽了,因為超齡子女規定,申請一方的父或母,必須是2001年11月1日前取得香港***的。
5、你媽可以申請過去。因為你已經23歲了,就算你媽申請過去了,你也不能申請。要等到你媽媽60歲,你才可以以照顧老人這個條件來申請過去。
6、你媽媽不可以靠你外公的證件申請了,因為你外公已經去世,即使條件再怎么符合,你媽媽也不符合條件了!如果你外婆是在2001年11月1日前取得香港***的時候,你媽媽未滿14周歲,你媽媽就符合去香港定居的條件。如果你外婆取得香港***的時候,你媽媽已經超過14周歲了。那樣就不能去香港定居了。
香港出生的寶寶在達11歲時要領兒童***,18歲便要領成人***。
持上述證件的兒童及其他尚未領有***的兒童(包括永久及非永久性居民),均須在年滿十一周歲後申領附有照片的兒童***。該***有效期至該兒童十八歲止,此後便須換發成人***。
可以。香港***申請條件為香港出生,年滿11歲,可申請兒童***,年滿18歲,能申請成人***。
歲以下的兒童可以辦理護照,在辦理護照的時候一起辦理***。一般情況下,香港***是年滿11歲以上的香港公民均須登記領取***。年齡未滿11歲的兒童可以不領取香港***。但若該兒童需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則需要同時申請永久性居民***。
香港政府規定:凡年滿11歲或需在香港逗留多于180天人士,必須于年滿11歲后或抵港30天內登記領取***。年滿11歲的兒童所領取的***為兒童***,并必須于年滿18歲后更換為成人***。
或者子女未滿18周歲,可以以未成年子女身份申請隨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子女已經年滿18周歲,則不符合隨遷條件。另外,還需要滿足其他相關條件,如父母都在香港定居等。
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可隨遷。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內地居民滿足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請前往香港定居。夫妻一方定居香港的;只可同時申請偕行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十八周歲以上、未滿六十周歲,其在香港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歲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顧的。
按規定符合條件規定的戶口可以遷移到任何地方和國家,因此不但可以遷到香港遷到國外都可以,所以可以遷到香港但必須符合條件規定否則不可以。這樣的問題你應該去香港派出所咨詢一下讓戶籍警告訴你而不是在這里提問,所以去香港派出所咨詢一下就知道了。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門的;可同時申請偕行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二)十八周歲以上、未滿六十周歲,其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歲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顧的。(三)六十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十八周歲以上子女的。
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可隨遷。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內地居民滿足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請前往香港定居。夫妻一方定居香港的;只可同時申請偕行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十八周歲以上、未滿六十周歲,其在香港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歲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顧的。
辦香港戶口的條件:_夫妻一方定居香港,分居多年的,申請人需同香港居民有合法婚姻關系,經批準赴港澳地區定居的,可攜帶一名14歲以下的子女同行;定居香港父母年老體弱,必須由內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香港居民申請條件的法律分析:1。在香港定居的夫妻,可以申請隨同18歲以下子女同時在香港定居;他們在香港定居的父母都是60歲以上,在香港沒有子女,需要照顧的都是30歲以上,在內地沒有子女。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中國公民,有資格申請海外簽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夫妻一方定居香港,可同時申請偕行未滿18周歲的子女。 18周歲以上且未滿60周歲的申請人,其在香港定居的父母都是60周歲以上并且在香港或者無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顧的。 60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18周歲以上子女的。 未滿18周歲,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父母的。
或者子女未滿18周歲,可以以未成年子女身份申請隨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子女已經年滿18周歲,則不符合隨遷條件。另外,還需要滿足其他相關條件,如父母都在香港定居等。
或者父母都已經在香港定居,小孩未滿18周歲的話,可以以未成年子女來申請。如果小孩已經滿18周歲,就要看符不符合永居子女或超齡子女的條件:永居子女:孩子出生時,父或母已經是香港永久居民。超齡子女:父或母在2001年11月1日前取得香港***(不需要永久),并且取得***時孩子未滿14周歲。
按規定符合條件規定的戶口可以遷移到任何地方和國家,因此不但可以遷到香港遷到國外都可以,所以可以遷到香港但必須符合條件規定否則不可以。這樣的問題你應該去香港派出所咨詢一下讓戶籍警告訴你而不是在這里提問,所以去香港派出所咨詢一下就知道了。
兒子是香港戶口,父母親將戶口遷到香港的條件:父母雙方均60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18周歲以上子女 。根據香港入境處公告,內地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單程證來香港定居:夫妻一方定居香港的;可同時申請偕行未滿18周歲的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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