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的香港永久居民有資格申請長者生活津貼,這項津貼旨在為經濟困難的人士人士本港65歲或以上居民提供每月的生活補助。
為了符合申請此津貼的津貼津貼條件,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要求:年滿65歲或以上,標準標準成為香港居民至少7年,香港香港并且在緊接申請日期前的定居定居多少連續一年內在香港居住至少一年(在該年內如果離港不超過90天,也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人士人士規定)。
從2023年2月1日開始,津貼津貼長者生活津貼的標準標準金額提高至每月4,060港幣。需要注意的香港香港是,受惠人不能同時領取長者生活津貼和高齡津貼。定居定居多少高齡津貼是人士人士針對70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提供的,不設經濟狀況審查,津貼津貼每月提供現金津貼。標準標準
答:根據香港政府的相關規定,截至目前(2021年),香港的在職家庭津貼(Working Family Allowance)標準如下:
1. 核心津貼(Core Allowance):
- 家庭成員人數為3人或以下:每月最高津貼為4,000港元。
- 家庭成員人數為4人或以上:每月最高津貼為5,500港元。
2. 附加津貼(Additional Allowance):
- 每個符合條件的孩子(18歲以下)每月最高津貼為1,200港元。
這些津貼的具體金額根據家庭收入和家庭成員人數進行計算,并根據所得水平逐漸減少。此外,申請人還需滿足其他條件,如居住在香港、家庭成員在就讀或從事合資格的工作等。
由于政策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建議您咨詢香港社會***署或相關部門,以獲取最新的在職家庭津貼標準和申請流程。
如果一戶香港居民外出工作達到工時要求,收入及資產亦符合有關限額,可以申領基本津貼(全額每月800港元,下同)、
中額津貼(全額每月1000元)或高額津貼(全額每月1200元)。每名合資格兒童可以獲發兒童津貼(全額每名兒童每月1000元)。
“在職家庭津貼“根據居民家庭的工資收入情況,以全額、四分三額或半額發放。如申領基本津貼,要求居民家庭每月工作至少144小時;單親家庭要求每月工作至少36小時。
申領中額津貼,要求居民家庭每月工作至少168小時;單親家庭要求每月工作至少54小時。申領高額津貼,要求居民家庭每月工作至少192小時;單親家庭要求每月工作至少72小時。
按香港***的要求,連續居住滿一年是指在香港境內不間斷居住滿365日,而且該365日內必須實際真實居住滿183日或以上。如果某日居住期間未滿全日,則該日仍算作一日。如果離境時間超過一天,則該天不計算在內。如果在香港境內多次離境但在一年內居住時間仍達到183日,則居住時間可累加。需要注意的是,在計算時間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核實,如需咨詢可以向***相關部門查詢。
在我國香港,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可以享受的***包括:
1、公共援助、高齡津貼、社區支援服務等。
2、社區有老人社區服務中心、老人中心、康樂會社、日間照料中心、家務助理服務、老人短暫住院服務、個別輔導服務、老年巴土服務、熱線電話服務、退休人士服務、組織義務工作等。
另外
香港年滿65歲的永久居民可申請老年生活津貼,每月有3585港幣(已經漲到3795港幣/月),年終還有雙糧,每月打入銀行戶口。但第一次申請時,申請人要在香港住夠10個月!申請成功后,每年還需要在香港住夠兩個月!這都是硬指標,如果達不到,可能會被取消資格!
高齡津貼是社會***署為70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的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年老而引致的特別需要。申請人不需通過入息審查。由2021年2月1日起,高齡津貼的每月金額為$1,475。
合資格的高齡津貼申請人士必須:
年滿70歲或以上;符合下列居港規定: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 ;及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56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
注: 非法留港的人士,以及并非以定居原因獲準在香港居留的人士(例如輸入勞工和旅客),均不符合資格申請高齡津貼。
在核實申請人是否符合上述(b)項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時,如申請人在該段時間內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從事有薪工作及/或因病就醫,而又能提供足夠文件(及理由)予以證明,有關的離港日數可獲酌情考慮豁免計算。
於領款期間,繼續在香港居留( 請按此參閱有關離港寬限的資料);
沒有領取公共***金計劃下的其他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綜援);及并非受合法羈留或在懲教院所***。
請按此繼續參閱高齡津貼的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