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個人所得稅,香港香港消息把資金轉移國外算合法避稅嗎?
- 利用香港公司逃稅一千萬元人民幣,避稅避稅會受到什么處罰?
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最新政策最新把資金轉移國外算合法避稅嗎?
樓主,移民移民您肯定是香港香港消息很有錢,都已經在考慮這個問題。避稅避稅
如果能把資金轉移到國外,政策最新政策最新且是移民移民正當途徑不是洗Money,那絕對是香港香港消息很好的合法避稅的方法。
聽說塞班島已經成為新的避稅天堂,臺灣著名的一直沒能正式嫁入豪門的女明星,她一直沒轉正的未婚夫去年似乎就是在塞班島開了很奢華的酒店和***。
不說這些避稅天堂,離我們很近的新加坡,也是典型的低稅負國家,企業分紅是不需要交個稅的。還有香港,個稅的抵扣比我們現在的四項抵扣要復雜太多,還能退稅,最后實際交的也低于我們。所以,你看那么多的明星都想移民到香港、新加坡,這不是沒道理的。
至于公司,目前比較常見的形式是,在國外低稅賦國家設立母公司,通過該公司投資大陸的一家公司,大陸公司給國外公司的分紅,是視同非居民企業的分紅,很多情形下都可以享受10%的稅率。
不過,把資金轉移國外,這個事情本身是有一定流程的,在去年年底外匯市場風云變幻的時候,香港和大陸公司之間的資金往來都比以往要更復雜一些。當然,如果您金額很大,跟銀行的關系還不錯,操作起來也會更得心應手一些。而且, 最重要的是,您可以找專業的機構或者是經理人來幫您規劃這事。
類似這樣的籌劃,通常都是要考慮幾代人的財富傳承,出于各方面的考慮,否則在國內找找稅務政策的洼地,也足夠了。
錢少就不要考慮了,把國內合理節稅玩轉已OK。
轉移到國外還得考慮外匯及匯率變動,國外對接人員收費,像美國的會計人員哪像中國收費廉價,別個按時計價。所以錢少了避的稅估計還不夠在國外付經辦人員的費用;
錢多的,比如BAT等都注冊在開曼群島,因為那里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是綜合在一起,而且沒得增值稅,但是得把公司注冊過去,注冊公司很多要求法人必須為當地居民,一般要移民。而且外國很多財務信息披露很高。
另外,資金轉移并不能解決少交稅,只是挪個地方;能轉移的是將你的收入轉移到國外還差不多;
利用香港公司逃稅一千萬元人民幣,會受到什么處罰?
是逃稅還是合理避稅啊?
兩地稅制不同,香港是公認的低稅率公司,最高稅率僅16.5%,所以很多人或公司到香港設立公司,以享受低稅費,這是合理避稅的一種方式。如何避稅呢?
一、避香港稅。香港實行地域來源征稅原則,也就是說,如果賬面不盈利或利潤不是來自香港,那么可以不用交稅。例如合同不是在香港當地簽的,客戶也不是香港的(賣家跟買家),貨物沒有在香港當地報關,沒有在香港當地設立實體的辦公樓和聘請當地員工,接單不在香港完成。則可以通過一些財務處理手段達到不交稅的目的。
二、避高稅率地區的稅。香港具有海外利得,無須納稅的稅務條例,那么利用香港公司作轉口貿易是可以起到合理避稅,降低運作成本的目的的,應該盡可能將匯往且留在香港公司的離岸賬戶,出口可以這樣操作:比如您的客戶是澳大利亞ABC公司,您的香港公司先從上海您的公司購貨,成本為60萬美金,然后再賣給ABC公司,售價為100萬美金,這里您的香港公司起到轉口貿易的作用,操作時有兩個合同,但上海的貨物可直接發至澳大利亞;澳大利亞ABC公司根據合同將貨款100萬付至您的香港公司的帳戶,而您的香港公司再把有關成本等費用60萬美金付至上海您公司的戶口。這樣就起到了避免匯率損失的作用,特別在稅收方面,由于留存香港公司的40萬美金利潤可申請海外利得,因此能大幅度減少企業成本。
不過,現在內地和香港都實行CRS,留在香港的這部分利潤都可能被征稅。所以要降低這部分留存。
逃稅,又稱瞞稅、非法避稅,指使用不合法的手段企圖不支付有關的課稅。在內地,逃稅是要付刑事責任的。
所以你要弄明白是逃稅還是合理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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